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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评议党员

发布时间:2024-03-12 15:55:00 阅读量:点击:[]次 【字体:  大     中     小  】

民主评议党员,在党委的领导下,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。党员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,一般应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;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,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也可分党小组进行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评议,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,会议的主要程序是:

1.学习党章有关内容,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。

2.通报有关情况。由党支部书记通报会前准备情况,通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、遵守党的纪律、交纳党费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等方面的情况,通报党支部征求群众意见的情况。

3.党员个人自评。与会党员分别对照党员标准,对照党中央和上级组织的要求,从参加党的组织生活、坚定理想信念、严守党的纪律、践行党的宗旨、转变工作作风、履行党员义务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,查找自身问题,开展自我批评。

4.党员互相评议。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会其他成员带头开展批评,其他党员互相开展批评。党员互相评议,可以安排在支部全体党员个人自评之后,也可以逐个进行,即某一党员个人自评之后,其他党员随即对其进行互相评议。

5.开展民主测评。提名并通过监票人、计票人;清点与会党员数和参加民主测评的群众代表人数;发放测评表;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;监票人、计票人统计民主测评结果。党员民主测评结果由基层党组织掌握。

6.上级领导点评。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点评,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。

7.进行会议小结。党支部书记作简要总结和表态发言。

召开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之前,党支部应当研究制定开展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方案,报上级党组织审核。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,及时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必要准备。还可以通过手机短信、党务公开栏等形式,向本单位党员、群众公示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、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。

(摘编自党建读物出版社《怎样开展民主评议党员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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